| 要重开此网站您必须做如下操作:
1.如果您没有备案:请下载备案样式表.txt,按照样式表提交备案资料。
2.如果您已经备案:请将您的备案号发至alila@126.com,或登录我司网站,有问必答提交您的备案号。在收到您的备案号并审核后,空间立刻开通。
备案常见问题:
1.如果已有备案号的网站被关掉,可能是因为其中某一个域名未备案,请马上将您登陆信产部的帐号和密码及域名以邮件发送至alila@126.com,我们为您新增即可。
2.注册时收不到手机验证码和邮件验证码,怎么办?
答: (1)请您检查注册时是否输入正确的手机号码和E-mail;
(2)如手机或E-mail填写错误,请更换用户名,重新注册(本系统中注册的用户名不允许重复);
(3)如手机及E-mail填写正确,可选择重新找回验证码。
相关政策法规: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未履行备案手续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,由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,并处罚款;拒不改正的,关闭网站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:
http://www.chinaeclaw.com/readArticle.asp?id=2868
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:
http://www.chinaeclaw.com/readArticle.asp?id=2867
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:
http://www.chinaeclaw.com/readArticle.asp?id=287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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